近期,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多地局部爆发,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将进一步增加疫情传播风险。疫情来临,生命重于泰山,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西陵法院现就有关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业务方式
1.建议线上立案。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优先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信访及相关诉讼事宜。可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湖北移动微法院”】线上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办理诉讼事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不便网上办理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邮寄地址为:“宜昌市体育场北路2号”,收件人为“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443000,并请在邮件封皮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诉”等事项。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电话联系。外地当事人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任一中、基层人民法院,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办理立案手续。
2.错峰错时办理业务。对直接来院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诉讼参与人,请配合法院安保人员做好扫码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健康码不为绿码或不佩戴口罩的、经两次测量体温均超过37.2度的,不得进入法院。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同一时段来院人员较多的,根据实际情况分时放行、错峰办理。
3.加强案件调解及线上办理力度。如遇法官、书记员主动联系就案件办理方式、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请耐心接听电话,予以配合,及时认证身份进入线上平台参与诉讼活动。
4.为减少当事人出行领取诉讼文书,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接到法院电话时同意适用电子送达,配合法院确认送达地址,以便法院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各种诉讼文书。
5.开庭前,开庭人员需经检查登记并由各业务庭干警带领方可进入法庭区域,非诉讼参与人禁止进入;开庭期间,诉讼参与人需全程佩戴口罩;开庭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离开机关大楼。
二、注意事项
1.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到法院办理有关事项的,请确保湖北健康码为绿码,在法院门房处扫码测温进入。健康码不为绿码或不佩戴口罩的、经两次测量体温均超过37.2度的,不得进入法院。
2.进入法院各接待场所全程均要佩戴口罩,请自觉与工作人员保持适当距离,人与人间隔不得小于1.5米,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3.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入我院诉讼服务及信访接待场所时,应当严格遵守我院开展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不喧哗、不吵闹。对拒不服从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4.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