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9%的新冠病毒十分钟被茶水杀灭?大蒜切片氧化含服可杀灭新冠病毒?春运取消,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7日?放烟花能给空气消毒?
年关将至,一批关于新冠疫情的谣言又开始在网上流传。造谣者低成本的编造谣言,利用疫情让人产生的恐慌情绪,使家庭微信群里的部分长辈们“心服口服”,以此博关注赚取网络流量。疫情当前,谣言不仅破坏公共秩序,更伤害了一线抗疫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
造谣不是零成本,法律责任需承担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若造谣者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互联网时代,一石激起千层浪,未经验证核实的消息一旦发布,可能将产生严重后果,一句看似不攻自破的谣言经过社交媒体的传播,也会有人对此深信不疑。作为普通公民,保持谨慎,尊重事实,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是我们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