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有一份新的民事起诉状,请及时送达!”

近日,西陵法院收到来自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寄来的委托送达材料,委托为其向居住在宜昌市樵湖一路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材料。
收到委托材料后,西陵法院民二庭法官杨柳、书记员陶易立即安排,落实送达。送达干警首先尝试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但电话多次被挂断。送达干警便马上前往当事人住所,然而,当送达干警到达诉状地址时,竟发现查无此人。
由于委托送达的被告住所地樵湖一路属于葛洲坝老旧小区,位置偏僻,设施陈旧,且都是楼梯房,送达干警只好进一步“全面搜索”:一栋一栋楼找,一户一户人问。因为住户多,送达干警便与当地居民及在小区值守的社区人员沟通、寻求帮助,在居民们的协助下,仍然无法找到当事人。无奈之下,送达干警只好一边寻找一边继续拨打先前未打通的当事人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喂”……在送达干警一遍遍的耐心坚持下,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当事人。
送达干警在电话里简要告知当事人起诉情况,当事人称自己在外地打工,而起诉状中的欠款并非其个人所借,而是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故当事人认为此事与其无关,不打算应诉。
送达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电话里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当事人不应诉的法律后果,让其与承办法官积极电话沟通或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劝导当事人配合法院工作以便查明事实。经过送达干警的耐心劝解,当事人同意提供目前的收件地址。

从收到委托送达函到成功送达,从开始的“查无此人”到后来当事人的配合送达,短短半天时间,在送达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个异地委托送达的案件成功送达。
回到法院,送达干警立即与福安市法院联系,反馈送达情况,福安市法院对西陵法院民二庭法官杨柳、书记员陶易认真负责、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送达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开展的重要一环,西陵法院干警在完成自身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接受承办法院的委托代为送达,确保了委托送达案件能够及时、高效、圆满送达,缩短了办案的空间距离,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有助于破解“送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