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对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影响至关重要。近日,西陵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汪某与黄某是宜昌市西陵区某小区业主,黄某居住在汪某的楼上。自2016年始直至2019年,黄某家曾三次漏水至汪某家中,汪某为此事多次联系黄某,告知家中墙面大面积脱落,需要维修。2019年9月黄某承诺维修,之后双方因处理意见不一致而暂缓维修。因房屋急需整修,汪某家于2019年11月开始装修,2020年1月装修完毕,2020年5月2日,黄某家再次漏水至汪某家中,导致汪某刚装修的房屋被淹。事后,黄某提出给汪某家房屋维修并更换灯具,但汪某要求赔钱,双方协商未果。汪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黄某修复自己房产漏水处,停止侵害,彻底排除对其生活的妨碍,同时判令被告汪某赔偿自己房屋财产损失贰万元并要求汪某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
受理案件后,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对于漏水和构成损失的事实没有异议,原被告双方对赔偿方式有异议,原告汪某要求被告黄某赔偿金钱,被告黄某坚持给汪某家进行修缮。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如果通过判决的方式处理该案件,可能会激化双方的矛盾,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且原被告双方也有调解意愿。庭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化解矛盾纠纷谈到促进邻里和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纾解积怨、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当场向原告汪某赔偿各项损失5000元,汪某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双方各退一步,一场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就得以成功调解,争执不下的双方也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