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玉琳)国庆节即将来临
国庆小长假已经为你敞开怀抱
你是不是已经忙着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呢?
为了大家能够“飞”得更自由、
“飞”得更尽兴
请速将“假期旅游法律指南”
收入你的行李箱
让它伴你开启快乐旅程
靠谱!
旅途中“避坑”
拒绝“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1.“旅行社对旅游行程中涉及的景点、行程顺序享有单方变更权”
2.“中途退团,所交的一切费用概不退还”
3.“如发生领馆签证延误、交通延误、飞机故障、航班取消等不可抗力,由此增加的费用游客自行承担”
4.“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在出发前2~1天以内通知的,收取团费的100%的违约金。”
5.“如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该游客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以上均是旅游合同中典型的“霸王条款”,不当地扩大旅行社免责范围、排除游客权利、加重游客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抵制“坐地起价”
类似“雪乡宰客”事件多发,游客网上预定的酒店,到了酒店后商家以各种理由加价。请注意,商家“坐地起价”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不文明行为”说NO!
“长城刻字”等不文明现象屡禁不止,这种不文明行为如“接力赛”一般,让人气愤又痛心。专家表示,在长城本体上刻划,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你以为刻上的是荣耀,实际上是耻辱!”
针对不文明行为,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坏,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锒铛入狱!
《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主要包括:
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明出游,安全出行
愿祖国大好河山治愈你的心灵
愿你的文明言行为景色添彩!
祝祖国生日快乐!
祝大家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