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高空掉拖把 私家车“躺枪”

2020-04-24 16:05
来源: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浏览: 745

近年来 被高空坠物砸中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人不利己!

 

案情回顾

一天早上,谭某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被小区内高空坠落的拖把砸中。因不知拖把的所有人是谁,谭某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把该栋楼(1楼以上)的住户都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予赔偿车辆修理费损失。

该小区住户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经过核实确认是自家的拖把因摆放位置不当掉落,从而把谭某的车子砸中。因自己长期在外工作,家中仅有年迈的母亲生活居住,母亲在打扫卫生后收起拖把时放置不当,再次打扫卫生时,才发现拖把不见了,并不知道发生了坠落事件。后来接到法院电话才知道“不见了的拖把”竟然砸中了谭某的车子,险些酿成大祸。

事后,通过法院调解,王某表示愿意对谭某进行相关赔偿,谭某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官提醒

高层住户一定要自觉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定期检查家里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小区物业要加强对高层楼房隐患的排查,及时进行维护整改,减少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