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
西陵法院的刘洪斌法官
被绿萝路小学
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并受邀参加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序幕,绿萝路小学校长贺金莲为刘洪斌法官颁发了聘书。随后,刘洪斌法官发表了任职讲话,对受聘为“法治副校长”深感荣幸,表示会切实扛起责任,陪伴青少年健康成长。
身份与责任
法官与“法治副校长”
“双重身份”意味着“双重责任”
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校园建设,西陵法院现共有7名法官分别担任不同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今后,“法治副校长”会与校方一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优势,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依法保护学生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治副校长”寄语
“法治副校长”向青少年们提出几点希望和建议:
第一,守法要从修身做起。青少年们要学好思想品德和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努力做个思想品德高尚的人,端正自身行为,是守法的前提;
第二,守法要从学法做起。青少年们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日常生活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三,守法要从现在做起。青少年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欲望是强烈的,但是非观还没有完全形成,要从现在开始提高自制力,安心快乐学习,沉着冷静思考,远离身边不良诱惑,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普法小链接
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提出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应在校开展法治教育,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保护责任;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进行训导;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治副校长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