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陵法院又一案例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近日,由西陵区人民法院撰写的《某物业公司与李某等9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听、查、解”三步实质化解物业纠纷》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某物业公司与李某等9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听、查、解”三步实质化解物业纠纷
入库编号:D2026-161-1-121-055
民事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欠交物业费 综治中心 “听、查、解”三步走策略
李某等9名业主以房屋长期闲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油烟扰民等为由,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认为已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服务,李某等人却未按照约定履行物业费给付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上述9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该批纠纷背后成因复杂各异、容易引发连锁矛盾,故向当事人介绍综治中心职能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综治中心指派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化解纠纷,并由入驻法官给予指导,同时统筹入驻综治中心的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参与化解。调解小组依循“听、查、解”三步走,推进该批纠纷实质化解。
一、聆听矛盾,找准症结。调解员本着尊重事实、事心双解的原则,先后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组织物业公司、业主两方座谈,耐心聆听双方真实想法,找准纠纷背后成因,确保各方诉求被尊重,问题被指出,为下步释法说理、分类施策、事心双解打下基础。
二、查明实情,分类施策。第一,针对部分业主认为,房屋长期闲置不应交纳物业费问题,指导法官向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关于“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规定,明确对未入住房屋收取物业费的依据。第二,针对部分业主反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减免物业费问题,调解员和指导法官数次实地调查后,发现该问题并非由物业公司造成,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强行施工导致的结构变形、墙体渗水。调解员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反映开发商违规事实,并提交调查记录佐证,住建部门核实后,责令开发商及时整改。同时,调解员组织业主代表、开发商召开协调会,明确开发商的整改责任。经多次协商,开发商同意委托专业公司对问题房屋进行结构加固、防水修复,并承诺修复后由第三方机构验收,结果向业主公开。第三,针对部分业主反映,存在油烟污染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调解员与物业公司、业主分时段实地勘察,发现部分业主装修时擅自变更烟道设计,最终导致排烟不畅,油烟外溢。为明确各方责任,规划部门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介入,很快明确了各方责任,并依法督促业主制定可行的烟道改造方案。
三、事心双解,实质解纷。在双方争执的问题被查清、逐步化解后,调解员再次从法、理、情角度向当事人分析纠纷,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对立的矛盾得以消减,业主们表示愿意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主动放弃违约金的请求,最终双方就物业费交纳达成一致,9起纠纷不到一个月就得以实质化解。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主动免除违约金,每户业主即时结清物业费,现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39条、第944条
本案为同一小区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虽标的额较小,但直接关系到业主切身利益,且欠交物业费成因复杂、诉求交错,易引发连锁矛盾。本案中,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统筹汇聚、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入驻法官、住建部门、规划部门纠纷化解力量优势,推动不同成因物业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事心双解。调解过程中,采用“听矛盾、查实际、解双心”三步法推进调解工作。调解员组织双方座谈、实地勘探调查,全面查明实情;指导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充分释法说理;住建部门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及时责令开发商整改违规事项;规划部门明确油烟外溢责任,督促业主制定可行烟道改造方案,多方联动直击问题根源,推动开发商、违规业主等责任主体一揽子整改整治暴露出的问题,最终既高效、实质性化解9起纠纷,也通过以调促治,破解业主不交纳物业费背后的根源问题,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携手维护和谐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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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立案庭
编辑 | 郑洁莹(实习)
责编 | 许斐
审核 | 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