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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法院首起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庭审用时7分钟

2019-05-28 10:18
来源: 宜昌市西陵区法院

本网讯  5月24日上午,西陵区法院首起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沈某贩毒罪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整个庭审仅用时7分钟。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沈某贩毒罪一案并当庭宣判_副本.jpg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20日,被告人沈某在某酒店大厅贩毒时被警方抓获,现场查获部分毒品。5月20日,西陵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沈某犯贩卖毒品罪向西陵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该案起诉书、相关证据材料及被告人供述等,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庭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予以采纳。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