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白天上班,晚上偷铁???

2025-03-12 17:30
来源: 刑庭
    浏览: 171
你这儿收生铁废钢吗?
图片

收的收的!
图片


我有资源,你开个价吧!
图片
好嘞老板!
图片

fbd92162a189d787ec773cffd9071dcd.jpeg


案情回顾

小刚(化名)在某工厂工作,原是一名本分踏实的技术工人,生活简单平淡。但奈何迫于生活压力,小刚手头总是紧巴巴的。偶然间,他得知倒卖生铁废钢可以有所收益。恰好厂里有大量的生铁和废钢,正因为数量巨大想着每次偷盗一点不会有人发现,可“神不知鬼不觉的发财”,便起了歹心。于是,小刚白天上班,夜晚凌晨就驾驶着一辆面包车潜入该公司的生产厂区,把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的生铁块及废钢后出售牟利共60次,非法获利11万余元。


42ce7f9d3e8d091c2b40d053e114971d.jpg


法院审理

西陵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根据相关量刑情节对小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a0de211e361a811b0ca023f7158158bd.jpg

法官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要以为像偷筑“老鼠仓”一般,少量多次的偷盗就不会被发现。法律不会纵容任何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疯狂试探法律底线终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任何人都应该以此为戒,恪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财产,切莫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远离贪婪与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