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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佳女法官 刘晓蓉

2013-07-0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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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佳女法官   刘晓蓉

刘晓蓉,女,1972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6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法学专业,同月进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晓蓉同志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爱岗敬业,及时公正地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多次被评为西陵区优秀政法干警、院先进工作者、院办案能手,20131月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33月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妇联授予宜昌市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一个热爱审判工作的女法官。刘晓蓉同志自1994年从中南民族学院毕业后,就一直在西陵区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原经济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庭工作。十八年的法院工作经历让她认同了现在所从事的职业。2008年她被借调到西陵区政法委任执法监督科科长,因工作出色,西陵区政法委的领导多次向法院要求把她调到区委政法委,她出于对审判工作的深深热爱,放弃了可以解决行政职级的优厚条件,毅然于20118月回到了法院。回到法院后,在审判监督庭任副庭长,主要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20118月至201112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3件,2012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4件,所承办的案件均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无一件超审限、无一错案。

一个不断钻研审判业务的女法官。刘晓蓉同志始终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在完成繁重的审判业务的同时,注重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及时更新审判专业理论知识,努力提高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同时,广泛阅读与审判业务相关联的心理学类、经济学类等书籍,拓宽知识面,为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做好充分的准备。除此之外,刘晓蓉同志非常注重与庭长和同事们之间在审判业务上的探讨与交流,她认为每一次讨论就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就这样,通过十八年不间断的学习和无数次激烈的讨论,刘晓蓉同志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判经验。她庭审驾驭能力较强,能有效地指挥庭审活动,她追求当庭查清案件事实,注重理清当事人诉辩焦点,力争让当事人通过庭审就知道自己的官司赢在哪里,输在哪里。

一个恪守职业道德的女法官。刘晓蓉一直本着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信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公正司法、心系百姓、魂系天平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着一个法官的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自觉约束业外活动,注重法官形象,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个努力实现法律精神的女法官。刘晓蓉同志在审判实践中,有着自己的法律信仰,那就是追求辩法析理、胜败皆明、案结事了。她工作作风踏实,具备承办疑难复杂民事案件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解决社会纠纷的能力。刘晓蓉同志在案件审判中,牢记调解优先原则,把立足点放在调解解决纠纷上,希望既能解决纠纷,又使当事人之间消除矛盾隔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她审结的134件案件中,调解结案的达108件,调解结案率达81%

刘晓蓉同志用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新时代女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