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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04-08 10:36
来源: 执行局

(2023)鄂0502执762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沈某某、牛某某与被执行人张天胜、杨军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张天胜、杨军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天胜,男,1966年2月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292319660206****,住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二组。

被执行人:杨军喜,男,1981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2052819810923****,住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沙堤村八组。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22)鄂0502民初421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鄂0502执762

执行标的额:673979.67元及判决书确定的应付利息等

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郑法官 0717-6975083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