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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16 16:45
来源: 综合办公室


项目概况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C230616058

2、项目名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1台小机房客梯,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设备交货10个日历天,安装5个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①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 A 级及以上(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②供应商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则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包含安装、修理且级别为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维修)资质证书,且具备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提供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复印件)

6.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提供人员证件原件复印件及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磋商单位或其分公司)。

6.3固定维保单位:①若固定维保单位是该电梯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件原件复印件)②若固定维保单位不是该电梯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维修))资质证书和电梯制造商与该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协议书;(提供证件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③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7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3、方式:磋商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模板见公告后附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

3、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址:宜昌市体育场北路2号

联系方式:0717-697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联系方式:0717-6561718;18671712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盛兰

电    话:0717-6561718;18671712003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