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不休,离职清空? 今年已经悄悄过半 许多职工开始把目光放在未休的年假上 一些企业却将职工未休的年假 视作自动放弃 拒绝支付工作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 引发了争议 近日,西陵法院就审理了一起 关于年休假补偿的劳动争议案件 2023年4月,丁某入职甲公司,从事财务主管岗位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为丁某缴纳了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截至2024年4月,丁某缴纳社会保险29年零3个月,其中个人缴纳31个月,其他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丁某在甲公司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5日工作期间,工资总收入为6万余元。 2024年4月1日,丁某以“发展原因”向甲公司提交离职申请。甲公司当天同意丁某的离职申请。 2024年7月,丁某向宜昌市西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甲公司向其支付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2024年8月,仲裁委员会裁决:甲公司支付丁某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差额。甲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西陵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丁某提交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显示,丁某存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况,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本案中,丁某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超过20年,依法应享受每年15天的年休假。丁某对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其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应享受14天年休假的认定不持异议,法院予以认可。甲公司未安排丁某公休,应依法承担给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责任。 法院遂依法判决甲公司向丁某支付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时长是固定的吗 A: 是随着工作年限增长而增加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等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除休寒暑假、病事假达到一定天数的特定情形之外,职工享受带薪年假只需满足工作年限的条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单位赔偿数额如何界定 A: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休不了带薪年假该如何维权 A:举报与责令改正: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相应赔偿金。 调解: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一致后,签订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应履行协议内容。 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时效为一年。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休年休假工资仲裁时效:如果当年度和跨年度公司都未为职工安排年休假的,职工可以从第三个年度开始向公司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即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应从第三个年度的1月1日当天开始计算。但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应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 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最终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