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浩民的带领下,依法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红星路的某酒店进行强制腾退,4名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此次腾退行动,有力彰显了法院判决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西陵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召开强制腾退行动筹备会议
强制腾退前与被执行人进行当面沟通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依法拘留
法警大队布控警戒线
消防大队进行安全排查
执行干警进行财产清点
法院干警清点完毕,张贴封条
西陵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浩民与人大代表商讨执行方案
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并释明法律
此强制腾退案件属于涉军队停止有偿服务纠纷案,承租人李某、尹某、刘某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腾退房屋,本案申请执行人某军分区于2017年8月向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宜昌市西陵区某主题酒店、刘某、李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腾退位于西陵区红星路的租赁房屋。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于2018年3月8日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张贴腾退公告。在送达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拎出煤气罐,情绪异常激动,企图用点燃煤气罐的极端方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此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法规,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西陵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所租用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因被执行人刘某曾有过激行为,扬言要与腾退房屋共存亡,执行难度非常大。为此,在行动之前,西陵区法院认真研判案情,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强制执行前,承办执行员张勇就按照分管领导要求拟订了执行预案,经执行局、法警队两次会议集体研究后,分别报告西陵区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得到了党委政法委支持和上级法院领导认可。区委政法委书记杨燕军同志亲自指导并安排专员协调公安、消防、交警、街办、社区等各部门通力配合。
5月30日上午8时30分,该案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前来本院进行沟通协调。副院长李浩民与承办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若不配合,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同时也承诺为其解决后续相关问题,在沟通释明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突然情绪激动,撞地自残,西陵区法院迅速组织警力,对其进行人身控制,依法拘留。
上午9时许,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德武,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李鸣和指挥中心主任李慧在中院靠前指挥,西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正权在西陵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坐镇,由西陵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浩民担任现场总指挥,领导执行局组成警戒排爆、执行清点、司法沟通、宣传报道、综合后勤等多个工作小组,与公安、交通、消防、,街办、社区等各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出动警车7辆,安排警力及工作人员40余人,有条不紊实施本次腾退行动。在消防排爆人员对酒店逐层进行搜索,将危险物品带离现场,确保安全之后,执行干警及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对酒店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和张贴封条,执行全程运用8台执行单兵,近30余部执法记录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被执行人尹某与刘某妻子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量,并经现场领导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逐渐放弃了抵触情绪,配合法院强制腾退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始终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将房屋内部财产设备等分类清点打包,并由当事人现场确认。
这起“骨头案”圆满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尊严,也充分展现了西陵法院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心和毅力。西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正权表示,2018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收官之年,西陵法院将继续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重拳出击,动真碰硬,以高压态势全面打击“老赖”,认真践行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