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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法院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 “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2019-03-07 16:23
来源: 宜昌市西陵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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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奖名单,西陵法院的(2017)鄂0502行初1号裁判文书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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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充分发挥精品文书引领示范作用,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组织评选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等严格选拔,最终评定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其中,刑事类31篇,民事类51篇,行政类14篇,执行类2篇,赔偿类2篇。其中仅8篇裁判文书为基层人民法院作出,其余92篇均为最高院、中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作出。

西陵法院审理的(2017)鄂0502行初1号西陵区检察院诉利川市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系跨行政区划审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于污染行为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情况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具有示范意义。依据《森林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明确了当同一违法行为对不同性质的环境、资源造成损害时,不同行政部门应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承担监管之责,对特定资源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推诿塞责、简单将案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行为亦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范畴。判决认定其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并判令其继续履职,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积极作用。该案于2018年入选最高院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该案判决书曾获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行政类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