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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 公告(三)

2022-09-14 15:02
来源: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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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确保诉讼群众的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将调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9月13日期,进入西陵法院的所有人员须出示5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法院。

二、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以及无法提供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三、在法院办理诉讼事宜期间,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并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未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措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区域。

四、建议优先通过网络等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本院建议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在线方式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开庭或调解、递交材料、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查询等相关诉讼事项,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请保持联络畅通。以下在线途径可供选择:

1.湖北省宜昌市法院网立案系统(https://ycfyssfw.hbfy.gov.cn/)

2.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湖北移动微法院”】

五、如您不便在网上开展诉讼活动的,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邮寄地址为:“宜昌市体育场北路2号”,收件人为“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443000,并请在邮件封皮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诉”等事项。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电话联系。外地当事人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任一中、基层人民法院,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办理立案手续。

六、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