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19年3月15日在《人民法院报》《三峡商报》刊登的公告,宜昌恒和置业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19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宜昌市东山中学召开。
鉴于宜昌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实际情况,债权申报人数较多,原定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无法满足会议召开需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决定变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由原定地点宜昌市东山中学变更为宜昌三峡1916体育馆(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19号)。本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仍为2019年6月30日上午9时,其他事项均不变,请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