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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01-02 17:26
来源: 执行局

 

(2022)鄂0502执7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松柏与被执行人安徽达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梦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胡梦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郑松柏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梦溪,女,1990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4042119900221****,住安徽省凤台县石路团结巷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21)鄂0502民初266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2)鄂0502执7

申请执行标的额:295013.58元、利息损失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郑法官 0717-6975083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