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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助复工丨多番调解,助力企业顺利了结债务

2020-08-05 17:09
来源: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终于了结了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用土地去银行贷款恢复生产了!”近日了结了一件旧案,被执行人黄某非常激动。

因生产经营需要,黄某、湖北某实业公司在2016年向陈某借款68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并约定了利息计算标准。2017年,黄某、湖北某实业公司未按约还款,陈某将其起诉到法院。

在西陵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确认了分期还款方案。后黄某、湖北某实业公司未按期还款,陈某向西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黄某向西陵法院表示,因其投资建立湖北某管业公司新厂房,现流动资金非常紧张,希望法院能再给他一点时间筹措资金,盘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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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案件承办人实地查看查房

案件承办人考虑到民营实体企业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同意再宽限一段时间,黄某以其所有的两套房屋以物抵债,并且湖北某管业公司以其资产提供执行担保。然而,宽限期届满,黄某仍未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陈某申请拍卖担保人湖北某管业公司的厂房。该厂房经评估后,价值远大于本案申请执行标的。

案件承办人为此专门走访国土部门咨询了土地分割问题,也实地查看了该厂的生产经营现状和土地建筑物情况。因分割拍卖确实会对土地和建筑价值造成贬损,且无疑也会使该厂雪上加霜、面临破产的境地,案件承办人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此时被执行人应当偿还的本息已达1100余万元,且因此前的多次和解,申请执行人陈某对被执行人黄某极度不信任,这次的协商进展的并不顺利。刚开始陈某的抵触情绪十分严重,不同意任何和解方案,坚决要求法院拍卖厂房。黄某提出希望能减免部分利息后一次性偿还陈某,解除对其厂房的查封,以便能顺利到银行抵押贷款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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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厂房及土地情况

经案件承办人耐心安抚情绪,分析案情、于法于理于情多番调和,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陈某放弃一部分利息,被执行人筹措现金865万元一次性清偿债务。2020年6月29日案件承办人在款项到账当日便马不停蹄驱车奔赴被执行人厂房所在地解除查封。案款到账后7日内,在办理完结案款发放手续后,案件承办人立即将案款发放申请执行人。当事人对西陵法院为企业发展着想、高效的工作效率予以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