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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非法信访被判刑!

2024-01-05 11:03
来源: 刑庭


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但若非法信访、恶意信访

借访牟利、以访施压

等到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基本案情2018年至2023年,贺某某以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为由,多次进京越级上访,并以继续进京上访相要挟,在湖北宜昌、河北石家庄、北京多次向工作人员强行索要财物共计16000元。

 

法院审理被告人贺某某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贺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信访亦有法有规。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必须以法律为行动准则。信访人反映诉求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不能就同一信访事项越级上访、聚集上访、缠访闹访。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信访工作条例》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依法信访,合法维权是权利

非法信访,害人害己要担责

切勿执迷不悟,以身试法

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