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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至,法律问题要“清明”

2024-04-03 16:29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梨花风起正清明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

扫墓祭祀、缅怀先祖

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

草长莺飞,春意浓浓

很多人也会在清明时节

出游踏青、放风筝

那么在文明过节的同时

我们还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起看看这三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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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燃烧纸钱引发火灾,真“刑”!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6日,村民陈某携带香纸上山祭拜已故的叔叔,在自以为能够控制火源的情况下,点燃香纸焚烧,不慎引燃附近的茅草堆,瞬间燃起大火。陈某看到起火后,虽然积极灭火,但因火势太大已无法自行扑灭,造成火灾,并烧毁他人承包的林地。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44.5122公倾,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0.3830公倾、竹林地面积1.6289公倾、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8.6185公倾、其他无立木林地面积3.8817公顷。案发后,陈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村委会及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审查后认为,陈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清明节将至,许多人已经陆续开始了扫墓活动,近年来文明祭祀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部分群众仍延续以往的习惯,以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方式进行祭奠,不免会有隐患。建议广大群众文明祭扫、节俭祭扫、绿色祭扫、安全祭扫,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祭扫、安全过节。



02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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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小区一座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某在解救被困群众时坠楼壮烈牺牲,公安部和江苏省有关部门追认谢某同志“革命烈士”称号,追记一等功以及追授谢某“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曾某对谢某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烈士谢某英勇牺牲的事实。谢某的近亲属表示对曾某的侵权行为不提起民事诉讼,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追究曾某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利用微信群,发表带有侮辱性质的不实言论,歪曲烈士谢某英勇牺牲的事实。因该微信群成员较多且易于传播,被告的此种行为对谢某烈士不畏艰难、不惧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造成了负面影响,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了对谢某烈士名誉的侵害。诋毁烈士形象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曾某的行为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判令曾某应当在当地地级市一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

清明既是个人向故去亲人表达哀思的时刻,也是缅怀革命先烈的节日。正是因为革命先烈的无私奉献、英勇牺牲,才有了如今我们安宁和谐的幸福生活,千千万万英雄烈士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于革命先烈我们需要保持最大的敬意。无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切不可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对待英雄烈士。


03 放风筝不注意,小心招来麻烦



基本案情

春日一天,王某在人行道上放风筝,风筝越过马路,飘至马路对侧上空。恰有过路车辆刮断风筝线,飘落的风筝及风筝线刮到了正骑自行车路过的李某,造成李某面部、颈部受伤。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及面部、颈部伤痕修复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在道路上放风筝,存在剐蹭行人、车辆的风险。故对李某被风筝线刮伤并造成的财产损失,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因伤造成的面部、颈部瘢痕具有修复必要性,故最终法院判处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瘢痕修复费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法官提醒

放风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选择空旷人少的场地,尽量避开大风天等易引发风筝断线的天气情况;其次新手或者儿童应在经验丰富的成年人陪同下放风筝,避免风筝失控伤人;最后要注意某些禁放风筝的区域,例如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也明确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有违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社会发展,时代变迁

与时俱进的是祭奠的形式

永远不变的是心中对英烈缅怀和追忆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从每个人做起

让清明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