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西陵区人民法院走进绿萝路社区,为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的同学们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起步之年,4月15日将迎来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西陵法院干警通过现场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向同学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结合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场景,干警重点讲解了个人信息保护、防范境外间谍窃密、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言论等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结合“十五五”规划要求,围绕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经济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该怎么办呢?”法院干警向大家普及了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主动发现、及时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西陵法院通过送法进社区宣传,把国家安全教育理念送到群众身边,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与法治素养。站在“十五五”新起点,西陵法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国安法治防线,护航新征程。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
1.照片不任意拍。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2.车队不随意插。驾车外出时,遇到军车车队驶过,不要穿插车队,更不要跟踪拍摄。
3.工作不盲目干。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
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5.行李箱不胡乱装。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也不要带回动物标本等。
6.东西不随便买卖。不能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7.信息不非法传。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刑庭 王翕慷 编辑 | 郑洁莹(实习) 责编 | 许斐 审核 | 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