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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登记困住再婚路,“自评自纠”机制打破多年僵局

2025-10-23 10:49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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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作为省级试点推广地区之一,宜昌市西陵区积极推行“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行政机关主责、司法局牵头”的创新工作格局,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与行政审判质效提升深度融合。截至目前,该机制已促成878件行政争议在前端得到化解,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0.05%,行政诉讼调解撤诉率位居全市首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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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已婚”引发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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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很抱歉,系统显示您目前的婚姻状态为‘已婚’,无法直接办理变更,需要您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在西陵区某户籍派出所,向某在申请变更户籍信息时,再一次听到了这句让她倍感无奈的话。


这个答复,她已在公安与民政部门之间反复听闻。一个看似简单的信息更正,却让她陷入了难以挣脱的循环:公安部门表示需要民政证明;而民政部门核查后,确认系统中并无她的结婚登记记录,因而无法开具相应证明。


这场困境的根源,要追溯到近三十年前。1993年,向某曾与覃某共同生活,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直至2006年户籍信息规范化整理时,她被登记为覃某户下的“妻子”。这一未经严格核实的身份标注,在两人分居后,如同埋藏在其身份信息中的一枚“隐形炸弹”,如今在她重组家庭时骤然引爆——因系统显示“已婚”,她无法办理新的结婚手续。无奈之下,向某将公安与民政两部门诉至西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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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机制打破诉讼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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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西陵法院后,若遵循传统行政诉讼模式,很可能演变为一场耗费时日的“拉锯战”。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都可能无法真正解开向某的“死结”——判决或许能要求公安部门更正信息,但部门间协作障碍或证据缺失仍可能使执行陷入停滞;也可能因程序或法律适用问题驳回诉讼请求,使问题悬而未决。


本案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将案件推向庭审。他敏锐地意识到,此案的关键并非评判两被告行政行为的对错,而在于如何“实质性化解”困扰向某的现实难题。于是,西陵法院启动了正在探索的“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引导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审视”,向其发出“自评自纠”指引,促使其进行“自我体检”。


为彻底查明事实并提供充分沟通平台,法院仍安排了一次庭审。但此次庭审,更像是一场由法官主导的“多方协调会”。在机制的推动下,民政部门主动提交了详尽说明,证实系统中确无向某的婚姻登记记录;公安部门则当庭表示,向某可直接申请更正户籍信息,并承诺将加速办理。僵局就此打破,向某当庭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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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理念的延伸:

从个案解纷到治理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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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当天下午,向某在派出所顺利完成了户籍信息更正。此案的成功化解,生动体现了“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的实践价值——司法应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协调枢纽,法官需兼具法律素养与事理智慧,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政策空间与最优解,力求“以最少案件化解一个纠纷,以最简程序处理一个案件”。


这种“办案即治理”的理念,正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传导。9月24日,葛洲坝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葛洲坝街道办事处,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风险及防范要点”专题授课与现场答疑。


这堂普法课是“宜法知行学堂”的一个缩影。作为“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的延伸载体,该学堂通过“订单式”普法与“靶向式”授课,面向征收拆迁、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30余家重点执法单位,已累计开展专项执法培训31场,覆盖行政执法人员超过800人。它标志着法院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进程中,探索出一条从被动司法向主动治理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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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宜昌法院正以机制创新为笔,在基层治理的画卷上持续书写着“矛盾化解于萌芽、问题解决在前端”的生动实践,让法治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坚实基石。



来源 | 中院宣传处

编辑 | 李云

责编 | 许斐

审核 | 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