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采计[2021]-00720号函要求,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就空调机采购项目所需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空调机5台
三、采购预算:3.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有相关行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报价人必须是湖北省或宜昌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五、询价单的获取
2021年4月19日下午5点前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1003室免费领取,联系方式:6975057,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40分前递交至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联系方式:697505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40分;西陵法院10楼会议室。
八、报价文件及相关附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表及投标资料汇编。
2、投标资料汇编包括如下内容:(1)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汪佳意
联系电话:697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