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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开学季,这份法治大礼包请查收→

2025-08-27 10:27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浏览: 1985

同学们,准备开学啦

假期余额即将清零

新学期开启,你们准备好了吗?

西法在线为“回笼神兽”们准备了一份

开学“法治大礼包”

 带娃学法不迷路!

 快来签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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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熊孩子”在直播平台大额花费能否获退?

根据《民法典》规定: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这类直播打赏行为无效。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若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或者未成年人在打赏时缺乏足够认知,且该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监护人可以要求网络平台和主播予以返还。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因此这类直播打赏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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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参加体育比赛受了伤,要“自甘风险”吗?

      不可一概而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未成年人案件中,需综合评判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监护人监护职责、学校教育管理职责等问题。一般而言,对于思想认知较成熟的高年级学生,自行组织参加足球等体育活动,可适用“自甘风险”,由本人承担损害后果。学校及家长要培养未成年人树立“每个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防范人身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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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学生遭遇校园暴力怎么办?

      家长发现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疑似受到侵害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学校应当立即制止欺凌行为,对相关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家长、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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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谁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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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

教职工体罚学生,违法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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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

学生遇到校园贷应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但如果年利率在合法范围内,借贷行为并不违法,对于贷款中的本金及合法利息,借款人应当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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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

如何预防校园诈骗?

      要提高未成年人的防诈骗意识,遇到自称班主任、学校领导、学校同学的,要及时跟老师核实情况,或者告知家长。要切忌贪小便宜,对于不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理智判断分析,三思而后行。在网络学习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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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

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学校、幼儿园应该怎么办?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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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

未成年人被性侵,成年后能请求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受害人自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有三年的时间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受害人成年前,完全可以作为原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受害人成年后,对法定代理人的处理不满意,还可以再次主张其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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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

未成年人犯罪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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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云

责编 | 许斐

审核 | 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