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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要谨慎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需留证

2018-11-09 16:13
来源: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很正常,但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却很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近日,西陵法院审理两起与“空白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姜某和袁某在2015年10月与宜昌某公司确定劳动关系,并在入职当天签订一式两份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拿给姜某和袁某的劳动合同里关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诸多内容都是空白的。待两人签完字后,公司以签章为由将两份合同收走。2017年底,姜某和袁某因不服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与某公司产生劳动争议,遂于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以某公司分别向姜某和袁某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5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结案。

法官提醒劳动者入职需谨慎,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如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合同必须拒绝签字。更不能在用人单位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字,不然可能存在诉讼取证风险。同时,劳动者还应具备证据意识,企业如出现不规范用工行为时,劳动者要留心多保存证据,比如拍照、录音等手段。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将会成为自己维权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