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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立案须知

2015-09-21 09:20

一、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盖公章)。

  2、据以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其中判决书、调解书须由原审法院(法官)出具生效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则不需提供)。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清单。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下列材料

  1、执行申请书(盖公章)。

  2、据以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其中判决书、调解书须由原审法院(法官)出具生效证明。

  3、身份证、照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本人亲自办理的,则不需提供)

  5、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清单。